在决策层面,大数据从古至今从未缺席!
从古到今,无论在战场战争、商业竞争、科学研究、日常生活中,取胜的重要因素是比别人知道更多、比别人更快地做出正确的决策。计算机出现之前的决策是采用人工方式:依靠手工收集和分析信息、依靠决策者的经验和直觉做出决策。后来有了计算机决策支持系统(decision support system,DSS),再后来有商业智能(business intelligence,BI),这个时候就可以利用自身信息化积累的数据来开展决策。然而,自身的数据积累是一个漫长、费钱和困难的工作,只有大型企业和政府有能力这样做。
随着技术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,不论是政府、组织、企业还是个人都越来越有能力获得决策需要的各种数据,这些数据来源多样、类型多样,甚至超过早期大型企业自身的积累,并且数据分析技术也取得了长足进步,人们可以通过分析这些数据得到决策依据。这样,一种新型的决策方式产生了,这就是大数据决策。由于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,不能简单地说之前的BI不是大数据,也不能简单地说BI是大数据。
大数据形成决策依据的3种重要方式是:从精确分析到近似分析、从样本分析到总体分析、从因果分析到关联分析。大数据决策主要体现在“通过分析不同来源的各种可能的数据来支持决策活动”。由于大数据过于庞大和复杂,难以弄清数据之间的因果,所以大数据决策常常表现出“知其然就可以做出决策,而可以不知其所以然”。
那么如何来实施大数据决策呢?首先,需要获取数据,并进行数据清洁和整合,形成大数据集;然后,使用大数据技术分析大数据集;最后,解释和展示大数据开发的结果,实现大数据决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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